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商品信誉,在没有依据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而后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
庭审中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并强行索要财物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数额巨大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采取威胁手段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4月26日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
4月26日上午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商品声誉罪,就把事情闹大 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
